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征纪念馆至贺 (略) (白石至天子山街道段)-桑植段
项目概况:“长征纪念馆至贺 (略) (白石至天子山街道段)-桑植段”路线起于桑植县白石溪村(对应桩号为K26+357),起点桩号为K26+357,路线整体自西北向东南方向布线,终点桩号K27+890,设计速度为60km/h,采 (略) 技术标准,路基宽度10m,采用沥 (略) 面。总投资*.*元。工程会对沿线的耕地、林地,居民的生活等方面造成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于周边居民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灌,施工期造成的地表土壤损失,施工结束后会将这些地表 (略) 绿化或复耕。 (略) 建设影响到的农村居民,建设单位会进行合适的补偿,有关单位会对失去土地的的居民进行合理安置。该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污水, (略) 面径流雨水, (略) 边边沟。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及扬尘。 (略) 的养护和清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略) 两侧的绿化,加强对汽车鸣笛的管理,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桑植县 (略)
联系人:向泽琼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桑植县老 (略) 御水大厦9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张家界绿鸿 (略)
评价单位联系人:马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湖 (略) 桑植县利福塔镇赤溪村工业园101号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下载链接:http://**_dcW434Q提取码:g1p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评价单位提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届满。
建设单位:桑植县 (略)
环评单位:张家界绿鸿 (略)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