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 (略) (略)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以出让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供地 (略) (略) 平安大道以北, (略) 以东,土地有效使用面积为#.17平方米(约合45.2748亩),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使用年限5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
拟供地块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5%。
三、公告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 (略) 自然资 (略) (略) ,联系电话:0316-#。
五、确定供地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