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采办〔2021〕29号)精神, (略) 民政 (略) (略) 项目采购工作合理、合法、合规,优质高效,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就公开比选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
项目业主: (略) 民政局
(一)参选资格
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
(二)资格审查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略) 上登记截图;代理机构简介材料,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情况等。
2.业绩情况: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绩。
3.授权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招标文件及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有违规记录的一票否决。
四、代理费用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五、注意事项
(一)处于自治区财政厅暂停采购代理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
(二)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三)本次比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选取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严格资格审查。 (略) (略) 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略) 民政局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其业务范围等,剔除专业能力不强、服务业绩不佳、有不良记录的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确定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名单。
(三)确定机构名单。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略) 民政局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评分标准对参与机构进行认真综合评价, (略) (略) 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将依法公示。
(四)没有入选的单位将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七、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8月16日。
(二)报名及资料提交地点: (略) 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略) 城 (略) 3号办公楼201室)。
(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8:30。
(四)资料评审时间:2024年8月17日开始。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米玛普尺
联系电话:0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