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 (略) 孟津区城区翠薇路与河阳路交叉口东南侧,调查地块东侧为空地、西侧为翠薇路、南侧为瀍源大道、北侧为河阳路,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83782.76m2(125.67亩),其中洛阳 (略) *悦西棠小区项目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62478.53m2(93.72亩),位于该调查地块范围内。
情况说明: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以总占地面积为83782.76m2(125.67亩)的区域为界进行调查,其中建设用地(即洛阳 (略) *悦西棠小区项目)面积62478.53m2(93.72亩),道路控制面积、公园绿地面积合计21304.23m2(31.95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洛阳 (略) *悦西棠小区项目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
受洛阳 (略) 委托,河南 (略) 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10日进行了土壤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工作,并编制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在2014年12月之前一部分为农用地(面积约41891.38m2),一部分为师庄村村民宅基地(面积约27927.59m2),一部分为荒沟(面积约13963.79m2)。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荒沟内主要植被为荆条、蒿类等灌木以及野菊花、狗尾草、蒲公英等荒草。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厂房,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不涉及危化品,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对方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村庄和道路,农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对该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相邻地块西北侧72m为建材仓库,主要存放石雕、石材家具等,经调查该仓库2021年11月已停止运营,该仓库所在地块已被孟津县协 (略) 收购,拟于2023年下半年拆除,该仓库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相邻地块东侧292m为洛阳 (略) ,主要从事铁路机车车辆配件的生产,工艺为机械加工、铸造、喷漆等,喷漆工序使用水性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该企业的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相邻地块东侧261m为河南能源瀍河大道CNG加气站,该加气站于2014年12月建成,2020年废弃,目前主要运营设备均已拆除,经现场访谈调查,该加气站运营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略) 孟津区(原孟津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该机车车辆配件企业及加气站所在地块均规划为居住用地,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综上所述,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报告经备案后可作为下一步土地开发利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