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安徽路特威 (略) 对《井下单轨吊及附属备件制造建设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刘克乾。
项目名称:井下单轨吊及附属备件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2号创新产业园二期5栋(富强路东、山河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安徽路特威 (略)
联系人:刘克乾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 (略)
一、项目概况:
安徽路特威 (略) 位于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2号创新产业园二期5栋(富强路东、山河大道南侧),设计投资32000万元,利用园区建筑面积约14700m2的厂房,购置普通车床、全功能数控车床、摇臂钻床、龙门铣床、五轴加工机床及移动式焊接机器人,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单轨吊400台、加工轨道5000吨、年产岔道200套、年维修机车20台套的生产能力。
2021年12月22日,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作出了《关于井下单轨吊及附属备件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3年3月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已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2023 年6月7日-8日,安徽 (略) 对井下单轨吊及附属备件制造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 2023年7月2日,安徽路特威 (略) 在该公司主持召开了“安徽路特威 (略) 井下单轨吊及附属备件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阶段性)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安徽路特威 (略) 井下单轨吊及附属备件制造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由于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建成,因此与之配套的密闭型喷漆房面积由原设计的250m2实际建设54m2;密闭喷砂房面积由设计的90m2实际建成54m2;油漆库面积由原设计的100m2实际建设13.5m2;项目事故池依托创新产业园二期配套建设的公用事故池,其配套收集管网均建成;由于机械焊接机器人尚未配置,出于实际生产需求,企业增加1台电焊机,1台切割机,原辅材料用量不增加,总产能不变;焊接烟尘收集后并入喷砂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排气筒2#排放。
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处置设施
(1)切割下料工序粉尘
本项目在对金属材料进行切割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粉尘,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95%的比重较大的粉尘基本直接沉降在车间内,每天由工人进行清扫,轻质粉尘采用移动式净化器处理,未收集到的粉尘经过车间阻挡大部分降落在车间内。
(2)焊接烟尘
焊接烟尘是由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蒸气经氧化和冷凝而形成的,焊接过程中会形成由气体和固体微粒组成的焊接烟气,企业在各焊接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焊接烟尘收集后并入喷砂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排气筒2#排放。
(3)喷砂粉尘
本项目喷砂除锈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该粉尘粒径较小,难以沉降。喷砂设置封闭的喷砂房,通过管道、风机将封闭的喷砂房的喷砂废气连通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管道连接2#15m排气筒。
(4)喷漆、烘干废气
漆料和稀释料在混合过程中,有极少量的有机溶剂挥发,该过程在密闭喷漆、烘干房内进行,且调漆完成后即用于喷漆,因此,调漆产生的有机废气计入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喷漆废气主要成分为漆雾、非*烷总烃。本项目设1个全密闭喷漆、烘干房并保持微负压,配置一台风量为8000m3/h的风机,废气经引风机、管道收集,管道连通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管道连通3#15m高烟囱排放。
2、废水处置设施
本项目工件拆解维修前需要清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清洗废水采用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三级循环沉淀水池(共3个沉淀池)1座,长3米、宽3米、有效使用深度1米,维修清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只需向循环水池补充消耗的水即可。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杜集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为自车辆进出时产生的噪声及气保焊机、车床、钻机、空气压缩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优化厂区布局,加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下料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烟尘、除尘器收集的喷砂粉尘、废砂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桶、废机头水、废柴油、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焊接烟尘、除尘器收集的喷砂粉尘、废砂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暂存,外售综合利用。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桶、废机头水、废柴油、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厂区暂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安徽 (略) 提供的《安徽路特威 (略) 井下单轨吊及附属备件制造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4.1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4.2废气监测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有组织排放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8%,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为70%,非*烷总烃处理效率有待提升。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4总量控制指标分析
本项目喷漆、晾干年工作200h,喷砂年工作时间为800小时,则产生非*烷总烃0.098t/a、颗粒物0.018t/a, (略) 环保局核定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107t/a和0.394t/a。
五、、验收结论:
安徽路特威 (略) 井下单轨吊及附属备件制造建设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相关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浓度及总量达标排放,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法处罚,因此,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管理要求:
1、在今后的生产中加强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合同法》﹑固体废物审核制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合理贮存及处置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自公示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561-*
附件:验收报告javascript:bid_show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