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文物保护管理所2024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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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调查、编制成果等服务 | 采购内容: (略)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及相关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范围内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开展普查工作。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需满足的要求: (略)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录入、实地调查、上报、通过验收,形成普查成果等。 一、运用文物普查系统。国家统一开发的普查系统预置所有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在普查底图导入文物坐标与位置信息,作为复查参照。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标准规范。二、开展实地文物调查。对于复查文物,由普查队逐一现场核准,补充更新相关信息,重点掌握最新状况,了解三普以来变化。对于2012年以来已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普查队逐一实地调查,采集文物基础信息;对于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采集文物基础信息,重点突出文物价值载体部分,为文物认定提供依据。 三、 (略) 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开展文物矢量数据采集,包括文物占地范围、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相关数据采集;对相关文物点位进行高精度、高分辨的三维建模数字化采集等。以基于遥感影像数据制作的正射影像图为底图, (略) 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关联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共享,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等工作提供依据。四、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成果。五、逐级审核上报数据。普查队完成现场数据采集后, (略) 普查机构基于普查系统对普查内容进行审核,合格 (略)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接受普查质量抽查。按照国家普查质量控制要求, (略) 普查办接受省、市普查办的质量抽查,开展抽查样本的抽选、任务包制作、实地调查、内业审核、结果测算等工作,客观评价普查质量。 七、总结应用普查成果。普查成果与相关部门共享,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服务行业名录认定公布、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基础作用。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文物普查成果的需求,最大程度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 | 60.* | 2024年09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文物保护管理所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