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安防系统设计服务更正公告
(2023-JKFDCA-G3003)
某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发布了“某单位安防系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进行变更,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正原因: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特定资格要求与谈判文件申领特定资格材料要求不一致。
更正内容: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2)供应商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时间:2023年10月11日
二、其它补充事项
无。
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李助理
电 话:091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西安曲江新区翠华南路1688号创意盒子13层1304室
联 系 人:袁老师/马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h-int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