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 (略) 农事服务中心采购拖拉机项目(二次)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拟对庄墓镇 (略) 农事服务中心采购拖拉机项目(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发包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ZMZ#
2、项目名称:庄墓镇 (略) 农事服务中心采购拖拉机项目(二次)
3、项目概算:#元
4、中标规则:平均值竞价(投标单位应参照附表做折扣报价,控制价为100%,报价函密封打印,手写无效)
中标规则:在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价﹐对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成交企业。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企业;报价相同的,可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投标报价。根据中标规则确定2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其余候选人依次递补
5、项目内容:采购拖拉机一台,供应商所供应拖拉机需为全新并提供2024年1月之后的生产合格证书。
6、服务地点:庄墓镇 (略) 。
7、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3点
8、开标地点:庄墓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侧会议室
二、投标人资质及履约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4、履约要求:详见合同。
三、投标文件递交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日中午11点
2、递交地点:庄墓镇招投标办公室(党政办)
3、报名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公司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带至报名现场。
四、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工作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 (略) 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九、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谢书记 #
十、其它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