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苍溪县“十四五”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请示》(苍水〔2022〕197号)及《苍溪县高坡镇烧炭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设计单位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报告》进行了复核,形成《<苍溪县高坡镇烧炭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附件),认为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你局应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22〕101号)要求,严格落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安全管理,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管理;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本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与安全监督由你局负责。
附件:《苍溪县高坡镇烧炭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苍溪县高坡镇烧炭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于2022年12月4日在广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苍溪县高坡镇烧炭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现场复核和书面审查。参加审查会的有苍溪县水利局、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项目业主)、 (略) 水利勘 (略) (勘察设计)和水库管理等单位。与会代表听取了勘察、设计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根据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工程整治的必要性
烧炭沟水库位于苍溪县高坡镇柳溪村境内,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二)型水库,枢纽工程和防汛道路均位于三溪口森林公园保护区内。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534km2,总库容10.05万m3,设计灌面280亩。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1062.71m,防浪墙顶高程1063.31m,坝长58m,最大坝高12.1m,坝顶宽3m,坝顶为土质结构;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坝肩,为开敞式宽顶堰,堰顶高程1061.12m,堰顶宽3.5m,边墙为砼重力式挡墙结构,底板为砼浇筑,全长60m;放水设施位于水库左岸库内,为浆砌条石涵卧管梯级结构,共15级,级差70cm,卧管断面尺寸为40×40cm(B×h),涵管断面尺寸为50×70cm(B×h),最大放水流0.2m3/s。
该水库已运行近50年,目前病害严重。主要为:水库防洪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上游坝坡块石护坡塌陷损毁严重,溢洪道尾水直冲下游农田;无防汛抢险道路。该水库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为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库正常运行,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对烧炭沟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整治十分必要。
二、水文
(一)设计洪水
采取《 (略) 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的推理公式方法,推求烧炭沟水库设计洪水可行。同意烧炭沟水库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3.3m3/s,洪水总量10.56万m3;2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21.4m3/s,洪水总量17.36万m3;以及设计、校核洪水过程线。
(二)调洪演算
本次整治烧炭沟水库正常蓄水位保持高程1061.12m不变。同意烧炭沟水库从正常蓄水位高程1061.12m起调。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下泄流量9.03m3/s,设计洪水位1062.28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最大下泄流量14.58m3/s,校核洪水位1062.71m。
(三)坝顶高程复核
根据《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20),按设计、校核两种工况复核计算烧炭沟水库坝顶高程可行。现状坝顶高程1062.71m,等于校核洪水位(高程1062.71m),但不满足高于设计洪水位(高程1062.28m)0.5m的要求,现状防浪墙高程1063.31m低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高程1063.67m)0.35m,水库防洪能力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通过坝顶加高、防浪墙加高等综合措施解决坝顶高程不足的问题,整治后坝顶高程为1062.80m,高于校核洪水位(高程1062.71m),且满足高于设计洪水位(高程1062.28m)0.5m的要求,防浪墙顶高程1063.80m,高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1063.67m)0.13m,水库防洪能力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三、地质
(一)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对应的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二)坝体土填筑土为含砂低液限粘土,填土料质量均匀性较好,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坝体土为弱等透水层,渗透系数满足规范技术要求。
(三)坝基具有一定的抗剪强度、承载能力及抗变形性能,不存在抗滑稳定、渗漏、渗透稳定及不均匀沉陷等问题。
(四)两坝肩整体地形平缓,裂隙不发育,调查未发现控制性结构面,弱透水层,故不存在绕坝渗漏现象。
(五)溢洪道边墙及底板基础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但溢洪道尾水直冲农田。
(六)放水设施基础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四、安全鉴定
烧炭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该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结论。
五、工程整治设计
(一)工程等级与标准
烧炭沟水库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
(二)水工建筑物
1.大坝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大坝整治设计。
(1)上游坝坡:对上游原块石护坡进行维修整治。
(2)坝顶:拆除防浪墙,清表后平整,坝面采用泥结石铺筑20cm厚;上游侧设倒“T”型C30钢筋砼防浪墙,净高1m、顶宽20cm,底座结构60×50cm(B×H);下游侧设C25砼路肩,断面尺寸30×40cm(B×H),路肩上间距2m设净高40cm的警示桩。整治后坝顶高程1062.80m,防浪墙顶高程1063.80m,坝顶宽3.3m,坝长轴线58m。
(3)下游坝坡:对下游坝坡进行整形;采用C25砼框格植草护坡,框格间距5×5m,框格梁断面尺寸20×30cm。同意下游坝坡的坡面排水沟及梯步设计。
(4)基本同意大坝白蚁综合防治设计。
2.溢洪道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溢洪道整治设计。拆除原砼底板,重新采用C25砼现浇30cm,对局部边墙进行维修;尾水段开槽,接入天然冲沟。
3.放水设施
基本同意《报告》中放水建筑物运行良好,本次不整治。
4.观测设施
同意按照《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 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和< (略) 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技术指南>的通知》(川水函〔2022〕178 号)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新建水库水位标尺、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5.附属设施
(1)基本同意租用附近民房作为管理房。
(2)同意结合森林防火道路建设,扩建防汛抢险道路1018m,对原有路基拓宽至4.0m,路面净宽3.5m,路面两侧设C25砼路肩,断面尺寸30×30cm,中间采用20cm厚泥结石填筑;靠山一侧开挖修筑排水沟,断面尺寸30×30cm(B×H);跨沟增设排水暗涵;同意设置必要的挡防工程和安全防护设施。
(3)重建溢洪道人行桥,采用C30钢筋砼结构,桥长6.5m,宽2m,结构满足人行桥承载力要求。桥两侧增设钢缆绳栏杆。
(4)新建大坝至卧管人行道,长路38m、宽1.2m,采用15cm泥结石铺设路面。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导流
枯水期施工,并通过现有放水设施放水至施工控制水位的导流方案基本可行。建设过程中应及时监测库水位变化,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二)工程施工
《报告》中确定的整治工程施工方案原则可行,配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三)施工布置
对外及场内交通、工厂设施和施工场地规划布置基本可行。
(四)施工进度计划
原则同意烧炭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5个月。
七、工程管理
(一)烧炭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期由项目法人负责,除险加固完工验收后应及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运行期由苍溪县高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现有管理人员,基本满足工程运行管理需要。工程运行管理及管护范围划分明确,能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二)汛期严格执行汛限水位运行调度,工程整治未完成前汛期实行空库度汛。
(三)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由苍溪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
八、工程占地及拆迁
同意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及占地补偿方案。
九、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一)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可行,预测结果较符合实际。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合理,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应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具体措施。
(二)环境保护
环境现状分析及环境预测内容全面,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较完善,实施后可减缓或消除工程整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整治工程是可行的。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报备手续。
十、水库“清水工程”
同意“清水工程”设计,严禁肥水养殖。严格执行《 (略) 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水库水域执行地表水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十一、概算
同意概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及引用的规程规范;同意概算编制采用的定额,人工工时单价,电、风、水单价,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1.4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8.4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5.37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0.7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4.63万元,独立费用19.31万元,基本预备费9.48万元,水土保持费1.5万元,环境保护费2.0万元。
十二、经济评价
《报告》中经济评价方法符合规范规定。工程整治后,可消除水库病害,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十三、项目管理建议
建议苍溪县水利局、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把项目管理程序关,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过程管控,严格实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四制”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施工队*。同时,要严格把控施工节点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及时组织开展完工验收、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