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1年1月4日,我局拟批复《修水县 (略) 年产150万双工艺品帆布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修水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修水县 (略) 年产150万双工艺品帆布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略) 修水县大桥镇排上村七组 |
建设单位 | 修水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新建。 (略) (略) 修水县大桥镇排上村七组(中心坐标:N114°05’22.91”,E 28°58’36.82”)。建设年产150万双工艺品帆布鞋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000㎡,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8%。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办公区和原料仓库等;2、公用工程:供水、排水系统等;3、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处理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应加强环境管理,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减少物料及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上胶、粘合、烘干及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应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达标排放。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二)环境噪音污染防治。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合理布局,配套减震、降噪、隔声、吸声、消声、增设隔声罩等有效降噪措施;做好高噪工序设备维修和保养,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废胶水桶和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HW49)、废胶水桶(HW49)属危险废物,其他属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2013.6.8)相关要求,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物综合利用单位或原所有者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及时清运;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6.8)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安全贮存、转运、处置危险固废,做好相关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且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由原所有者回收并重新用于包装或盛装。 |
(略) 修水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