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余井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 (略) 余井镇余井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余政字﹝2024﹞4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居民人居环境,原则同意《 (略) 余井镇余井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余井镇余井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村民综合广场和渠道治理两部分。
(一)新建村民综合广场工程:新建村民综合广场1处,总占地5133平方米,其中:场地填方4106.4立方米,大理石铺装广场852平方米,生态停车场585平方米,彩色沥青砼健身步道409平方米,纽西兰砖人行步道510平方米, (略) 及铺装2047平方米,休憩长凳长164.1米,浆砌石挡墙长58米,钢筋砼排水沟长157米,雨水检查井21座,雨水进水井29座,钢筋砼雨水管道长543米。
(二)渠道治理工程:渠道治理工程总长度1073米,其中:渠道清障3219平方米,清淤2950.75立方米,浆砌石护岸2146米,田埂培土804.75立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503.*元,其中最低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30%。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五、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13个月,其中施工工期5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可不招标相关规定。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单位要做好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工作,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劳务报酬发放在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