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31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34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取范围
依法 (略) 校、 (略) 校、 (略) 校,以及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各类培训机构。
二、选取条件
(一)具有法定培训资质和独立的法人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批年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二) (略) 有固定的办公和考核场所。
(三)申报单位应满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 8011—2023)关于培训制度、培训场所、培训教室及管理人员、培训教学、设备设施配备、培训档案等相关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认证工作的通知》(冀建安〔2010〕266号)的基本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培训机构必须满足以上条件,如不具备条件其中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取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培训(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二)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建筑架子工(附着脚手架)、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理论、实操培训)。
四、选取程序
(一)现场报名。本次公开选取采取现场报名登记并领取选取材料的方式。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期间)。报名地点: (略) 住房和 (略) 5楼510室。联系电话:0312-(略)。报名资料: 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二)资料提交。经报名登记的单位须在2024年11月6日上午10:00前,统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 (略) 住房和 (略) 5楼510室。提交须知:1.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组织机构证照、办学许可证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师资力量证明、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做好封存;2.“安管人员”培训机构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应分别报送申报材料;3.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料的单位,按自 (略) 理;4.超出规定时间,将不接受申报材料及补充材料;5.材料中涉及的原件须带至现场备查。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证实,将取消选取资格,且不得再 (略) 后续各年度的选取活动。
(三)资料审查。 (略) 组建评审组对报名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筛选出符合资质要求的培训机构,资格初审结束后,将告知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组织现场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现场评审。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单位的考核机构建设、考核场地建设、实操场地建设、师资力量等进行全面评审,并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须为申报材料中提供人员)对应各工种进行现场考核。
(五)结果公示。选取结果将在“定州住建”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五、选取数量及确定方式
本次拟选取不超过3家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培训机构,不超过3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 (略) 根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对申报机构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据此确定拟选取对象,并签订委托协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