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JK16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略) 规 (略) 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4年4月29日批复(淄政字〔2024〕25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略) ,南至 (略) 以南城镇开发边界,西侧和北侧至城镇开发边界和沣水镇镇界,规划总用地面积191.18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5)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等
3、规划内容
(1)土地使用规划及控制指标
规划三类工业用地面积120.11公顷,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构筑物满足机场高度控制要求。供水用地面积0.2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消防用地面积0.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7,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文物古迹用地面积13.89公顷,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岳庙遗址和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唐炳遗址。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1.31公顷,绿地率不小于25%。
(2)道路交通
规划范围内 (略) 、海岱大道、 (略) (略) ,规 (略) (略) (略) , (略) 红线20米。
(3)文物保护
规划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岳庙遗址(含高东东岳庙碑、高东元碑和高东古井)和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唐炳遗址,规划均予以保留并按照文物保护要求进行落实。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时,须严格遵循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
二、公布地点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http://**)
三、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监督科*。
四、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