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附6号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297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转让底价(元) | #.51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联系人:李鹏成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可依法进行 (略) 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2、转让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转让方已就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及征询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并确保在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优先购买权人; 4、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转让方已对股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在转让过程中,愿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6、转 (略) 络竞价时,授权由股交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是否具备交易资格直接进行确认; 7、转让方按照委托合同约定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或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8、标的转让后,转让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因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9、转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以转让方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要求转让方进行赔偿; 10、转让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房产已出租的情况)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股交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党委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厅 |
特别 | 1、本次转让各意向方须实地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进行过实地勘验,接受房产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最终受让交接时不得以房屋状况、材质与勘验时不符等理由提出退款等,最终成交价不因上述情形而改变。 2、该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参与竞买的意向方须实地勘验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状况、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3、以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 4、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股交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价高者得,同等价格一次性付款优先,可以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具体要求: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其余款项须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4.5%收取分期付款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且满足竞买公告中的所有条件后进行资产交割及办理过户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交接过户手续。交接过户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按系统提示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 | ||||
保 (略) 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自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9时至11时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成交额#元以下,按0.5%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额#元(含)-5000(含)万元,按0.35%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额#元-1亿元(含),按0.25%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额1亿元以上,按0.1%收取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周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17:00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鄂尔多斯东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