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海县颜公河生态引水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宁 (略)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 (略) 35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4-(略)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工建 (略)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 (略) 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严岳海、周恒、王际骁 电话:0574-(略)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应持有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且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5月、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
招标内容、范围: | 包括工程勘察(含测量及物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水保方案专题研究服务、水资源论证专题研究服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 ||
招标规模: | 本项目由两部分组成,①自杨梅岭水库引水,设计规模为12.(略)m3/d, (略) 总长约为5km。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②自杨梅岭水库第一副坝取水,进口设置取水泵站。出泵站后穿越S38省道、418乡道后自前岙进入段空山,线路向南延伸至提树岭出洞,之后沿西环线至九炮龙河道,水体利用现状河道汇入颜公河 | 标段(包)划分: | A(略)(略) |
标段(包)名称: | 宁海县颜公河生态引水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略)(略)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5,(略)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应持有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且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5月、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 (略) 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16至2024-09-09,获取方法:4.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9-10,递交方式: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login)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略) |
信息来源: | 宁 (略) | 接收时间: | 2024-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