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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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钢结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略) (略) 以东、 (略) 以南 | 淄博 (略) | 山东齐顺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引进智能化设备、淘汰或转入备用部分老旧设备、新增油性漆喷漆工艺以及引入高效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加强废气治理,技改后年产*吨钢结构产能不变。 | 1、本项目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高效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 (略) 排放限值,VOCs、*苯、二*苯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苯、二*苯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水性漆配比用水和绿化用水全部消耗,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 (略) (略) 。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 (略) 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 (略) 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化粪池、危 (略) 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