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6日我厅受理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
传真: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宁夏 (略) 钽铌湿法冶炼废渣处置场建设项目 | (略) | 宁夏 (略) | 中核第四 (略) | 10月16日 |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3〕114号)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下载:
宁夏 (略) 钽铌湿法冶炼废渣处置场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本).pdf
宁夏 (略) 钽铌湿法冶炼废渣处置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