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增加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改及保护修复项目有关内容项目 |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 (略) 武清区 崔黄口镇后崔路北侧、青上路西侧 | 天津 (略) |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11016.65万元,实施增加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改及保护修复项目有关内容项目。本项目主要为高坑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改扩建高坑泵站,设计流量36.0m3/s,将港北排涝小区柳河部分的涝水排入大黄堡湿地,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提供生态用水,增加湿地蓄水,涵养水源,同时形成水体景观,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利用高坑泵站从湿地引水,为港北、运东等周边地区提供水生态建设和农业生产水源,实现地下水压采;提升武清港北排涝小区中柳河控制区范围内的排涝能力以满足相关规划要求,区域排涝标准达到农田10年和城区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 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清淤异味、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等,施工场地开阔,施工废气随施工结束,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桩膜围堰施工及拆除过程对周围地表水的扰动、其他主体施工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严格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技术培训等措施,减少围堰施工及拆除过程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静置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定期清掏,预计施工期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行期:无新增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建设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围挡。 运行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清淤淤泥、弃土渣及施工生活垃圾等。本项目设置弃渣场,工程建设过程产生的弃渣、清淤淤泥运送至项目弃渣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因此不会对周围 环境产生影响。 运行期:厂区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用于存放前池等隔离出来的树枝、塑料袋等杂物,与生活垃圾一起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城管委集中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生态: 施工期:本项目是原址改造,不新增用地,不会改变原有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格局。为减少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根据施工期影响的对象、范围、时段及长度等,项目施工期采取的主要生态保护措施包括避让、减缓、恢复、管理与监测等对策与措施。包括合理安排工期,工程施工尽量避开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鸟类迁徙繁殖期,避免噪声及夜间施工灯光对鸟类产生影响;植被恢复施工季节选12月-次年2月、6-8月,减少对东南侧湿地保护区内鸟类及其他动物的影响。施工前清理地表时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存放;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土地平整后,播撒草籽绿化;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弃渣场顶面土地平整后,播撒草籽绿化,尽快恢复其原有土地利用功能。运行期:加强项目运营期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踪,开展生态监测,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 | / | 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