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项目名称 | 年产 40 万吨水泥稳定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淮滨县王家岗乡王岗村 |
建设单位 | 淮滨县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淮滨县王家岗乡王岗村,项目总投资 6600 万元,环保投资97万元。本项目占地 1664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料仓、办公楼、磅房、门卫室等,该项目建成后年产 40 万吨水泥稳定土,生产工艺:原料石子、砂子、水泥计量配比—搅拌—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水稳生产线1条、石子料仓2个、砂子料仓2个、水泥筒仓2个、矿粉仓2个、输送带2个、水泵 2个、装载机1台、空压机1台。 |
环评机构 | 河南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资源化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本项目废气为上料、水稳生产线、水泥入筒仓产生的粉尘和物料装卸、转运及道路运输过程。(1)石子、砂子上料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水泥筒仓进料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和水稳生产线搅拌粉尘一起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3)料仓全密闭、地面均进行硬化并在上方均匀布置雾化喷淋系统、设置雾炮机;(4)厂区道路硬化并扫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厂区闲置空地进行绿化;厂区进出口配套洗车装置和洗车水循环利用系统。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值要求。 (五)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其中生产固废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清洗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搅拌机清理固废以及机械设备的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1)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搅拌机清理固废、沉淀池砂石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回用于生产;(2)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