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孙村园区营商环境提升项目人行道、步道及道路改造”(项目编号:WH10GC2023SZ2255)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2.2(3)中承包人 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总体实施方案(3 分)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总体实施内容描述;施工总体设想表述合理性、清晰程度;施工工段及流水段划分合理性、清晰程度;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的标准与目标合理性;对该项目特殊工艺或关键工序设想合理性。优秀的得 1.5≤F≤3 分;较好的得 0.5≤F<1.5分;一般的得 0≤F<0.5 分;未提供的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现修改为: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及承诺 (3分) | 关键线路选择合理性、清晰程度;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合理性;各进度节点保证措施明确程度;横道图、网络图内容合理性、完整性。优秀的得 1.5≤F≤3 分;较好的得 0.5≤F<1.5分;一般的得 0≤F<0.5 分;未提供的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
招标人: (略) 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 (略)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