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及《 (略) 行政审批局 (略)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4〕04号)有关规定,经隆安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对141名申请人现场确认提交的体检表等材料综合审查,各位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他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认定条件,现决定给予蒋承宏等141名申请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隆安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许可结果
隆安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