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芜政〔2022〕23号)中《 (略) 促进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规定》文件要求,现将我区拟申报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28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镜湖区商务局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 (略) 镜 (略) 35号,电话:0553-*,传真:0553-*。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镜湖 (略) 2023年度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政策项目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申报企业名称 | 对应条款 | 申报金额 | 核定金额 |
1 | 芜 (略) | 各地美食城、 (略) 广场、美食一条街等美食街区,开展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啤酒节、小龙虾节等夜间餐饮主题消费活动,在商务部门备案并经认定且经营活动连续达到 3 天以上(含3天)。 | 24.34 | 3 |
2 | 黄山 (略) (芜湖古城) | 各地美食城、 (略) 广场、美食一条街等美食街区,开展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啤酒节、小龙虾节等夜间餐饮主题消费活动,在商务部门备案并经认定且经营活动连续达到 3 天以上(含3天)。 | 28 | 3 |
3 | 芜湖 (略) | 各地美食城、 (略) 广场、美食一条街等美食街区,开展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啤酒节、小龙虾节等夜间餐饮主题消费活动,在商务部门备案并经认定且经营活动连续达到 3 天以上(含3天)。 | 8.66 | 3 |
4 | 芜湖华强新城 (略) | 各地美食城、 (略) 广场、美食一条街等美食街区,开展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啤酒节、小龙虾节等夜间餐饮主题消费活动,在商务部门备案并经认定且经营活动连续达到 3 天以上(含3天)。 | 6.78 | 3 |
合计 | 67.78 |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