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产(商)品、食品抽检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产(商)品、食品抽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BBK*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0529号
3、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产(商)品、食品抽检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0(万元)
6、最高限价:108.137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5个包:
A包漕河所、蕲州所管辖区内(普通食品)共计448批次,单价400元/批,最高限价*元;
B包城南所、横车所管辖区内(普通食品)共计444批次,单价400元/批,最高限价*元;
C包城东所、执法大队、刘河所管辖区内共417批次,单价400元/批,最高限价*元;
D包全县范围内食用农产品673批次,单价490元/批次,最高限价*元。
E包全县范围内产(商)品400批次,单价570元/批次,最高限价*元;
供应商可以报名参与任意一个或者多个包段,但只能依次中其中一个标段,中了其中一个标段就不参与下一个标段的评审。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相应检测能力权限附表。
1、时间: 2023年5月9日至 2023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
3、方式:
(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
(2)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
(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或*)。
4、售价:0(元)
1、开始时间: 2023年5月1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
1、时间: 2023年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2023年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至09点3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蕲春县蕲春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221号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 (略) 政府采购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