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 (略) 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选拔教研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及相关要求
(一)选拔计划及岗位:中学数学教研员1名、中学生物教研员1、小学英语教研员1名。
(二)通过选拔的中小学教师正式调入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原单位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根据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进行岗位聘任。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此次选拔 (略) 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选拔条件及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师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8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
6.任教满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为任教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9.报名中学学科教研员岗位的必须承担过普通高中毕业班或初中毕业班本学科教学工作;
?10.报名教师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应为公开选拔报名开始日前;
11.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其中第1条必备:
(1)被评为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旗县级 (略) 级二等奖或自治区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盟市级骨干教师、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获得者。
(3)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以指导证书为准);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4日)教学业绩突出。
(4)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4日)主持自治区级课题结题1个及以上(自治区级课题核心成员结题2个及以上),或独立撰写并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教育教学专著(不含教辅材料)。
(5)参加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4日)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教研业务主管部门(不含各种学会、研究会等社团机构)组织举办的教学比武、优质课评选、说课、优秀课例、教学设计、学科课件、微课制作等本学科单项教学技能类比赛,获2 (略) 级二等奖或自治区级三等奖及以上表彰奖励者。
?1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优先推荐:
(1)盟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曾担任旗县级及以上教研员工作;
(3)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拔: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或影响期和处分期满不宜调动的;
3.试用期内、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选拔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三、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略) 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0470-*
4.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级名优教师认定证书或文件、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表(附件1)、考核评分表(附件2)、学校证明(附件3)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略) 中小学公开选拔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三)人岗相适评估
人岗相适评估采用面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略) (略) 发布。
本次选拔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1.面试包含讲课、评课、竞聘演说。面试满分50分,其中讲课25分,评课15分,竞聘演说10分。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考核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工作业绩,表彰奖励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表彰奖励满分50分。
总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按教学教研业绩成绩高低排序,教学教研业绩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综合素质测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选拔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选拔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拟调动人 (略) (略) 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影响调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选拔资格;对有影响调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作出是否调动的结论,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教研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拔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拔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略) 教育局业务咨询电话:0470-*
(略) 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其他事项
(略) 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选拔教研员工作有关程序、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将及 (略) (略) 站发布相关公告。
本公告 (略) 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略) 中小学公开选拔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