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 (略) (略) 酸再生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酸再生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 (略) 东段乡崔家堡村
建设单位:本次技改不新增占地,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造,购置蒸发器、平衡罐、气液分离器、聚合反应釜等设备,改造完成后原废酸回收工艺不再运行,由本次技改项目对废酸进行处理,年处理废盐酸1400吨。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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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77****939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8-29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