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宝鸡 (略) 对 (略) 高品质钛合金熔炼及返回料循环利用项目(二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高品质钛合金熔炼及返回料循环利用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宝钛工业园
(三)建设性质:扩建
(四)建设规模:对宝钛股份原料厂南跨厂房进行适应性加固改造,购置并安装2台特种熔炼电弧炉,配套添置2台CG*车床等辅助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实现高比例TC4屑料的回收利用,新增钛合金铸锭生产能力4000吨/年。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88号
联系人:侯工
联系方式:0917-*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宝鸡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17-*
(七)公 (略) 络连接:
链接:http://**
提取码:1111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略) :*@*63.com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88号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