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 (略) 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
邮箱: *@*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 概况 | 相关 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铸钢件技改项目 | (略) 金坛区指 (略) 18号 | (略) 金坛区 (略) | 江苏佳鼎 (略) |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在原有铸造产能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原铸造项目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内容为:1、在熔化工段后增加钢液精炼工序,添加1台9t容量LF精炼炉和1台9t容量VD精炼炉,用于中频炉熔化后的钢液精炼,为提高钢液纯净、化学成分精准度、铸件力学性能,减少铸造缺陷,降低废品率提供技术保障。2、铸造原料由100%钢锭改为50%钢锭、50%废钢,使用废钢可提高铸件的硬度和硬度均匀性,改善铸件的切削性能,同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少资源浪费。3、增加1套水玻璃砂再生处理装置,提高水玻璃砂再生利用率,减少固废排放量。将中小件地面造型改为有台车可移动造型线,实现定点浇注,定点除尘。4、对生产场地进行优化改造,重新布置生产设备和工序位置,建立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隔离装置,增加必要的安全报警设备和警示标志。5、对原有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提升改造,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原有熔化工段除尘装置提升为喷淋塔+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提升废气处理效率的同时确保安全性能。6、为配合精炼设备的应用和铸件材质的提高,增加氮氧分析仪,用于N、O等轻元素检验。 | / |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精炼、砂处理以及原有熔化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限值;抛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A.1标准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场所。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