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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托甫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JB-(2024)-CG04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温宿县托甫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50 万元,招标人为温宿县国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新建农副产品展销中心、 (略) 、
绿色能源创新发展中心等新型农业农村服务综合体及供热、电力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的规划
方案及初步设计。(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温宿县托甫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温宿县托甫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
*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30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天境嘉苑一期 30 栋楼 4 单元 101
室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于 2024 年 05 月 14 日 11:00(北京时间)前将
加密的投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q.com,逾期发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电
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温宿县政 (略) 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原件):(1)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
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4)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
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5)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
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以
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温宿县国瑞新型基础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宿县国瑞新型基础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
联 系 人:曹天鹏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天境嘉苑一期 30 栋楼 4 单元 101 室
联 系 人: 马改洋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