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略) (略) (略) 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 (略) 2023年第70批次建设用地《 (略) 石马镇石锣村一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2023年9月8日在被征地的镇、社区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 (略) (略) (略) 站发布了公告。
2023年,我区已完成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前期程序。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的十二条措施》的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均衡报件”和优化用地报件等相关要求, (略) 2023年第55、56、57、70、62批次建设用地 (略) 2024年第54批次建设用地延续2023年组卷上报。土地继续报征过程中,因启用新的年度国土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当前为2023年度),导致拟报征地类面积发生变化,现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仍为1.2722公顷,将拟征收土地中耕地面积由0.7845公顷调整为0.6773公顷;林地面积由0.4877公顷调整为0.4878公顷;其他草地面积由0公顷调整为0.1071公顷。
二、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涉及的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Ⅰ类)由*元/亩调整为*元/亩。
三、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涉及的拟征收土地位置、总面积、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种类数量、需安置的人口数量、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人员安置方式、住房安置方式等其他事项均未变化。
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补充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人民政府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肖怡帆 联系电话:0816-*)
附件
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