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度重视“ (略) ”建设,以促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 (略) 农村实际,按照“属地管理、有偿回收”原则,建立“经营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2023年, (略)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65%。
一是明确回收主体。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乡村保洁员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有益补充。鼓励农药经营者通过有偿回收、以物换物、收取押金等方式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明确农药经营者不得拒收来源不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使用大包装农药并全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在农药使用高峰季节,由村级安排乡村保洁员,对散落在田间、河道、沟渠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清理回收。
二是 (略) 点。按照“谁销售、谁回收”的原则,将每个农药经营者变身为一个农药包装废 (略) 点。采用“1+15+N”的模式, (略) 级回收归集中心+15个乡镇集中回收点+每个农药经 (略) 点, (略) 的农药废弃包 (略) 络。农药经营者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存放于回收桶中,再转交所在乡镇集中回收点。乡镇集中回收点定期将收集的农药包装 (略) 级回收归集中心。
三是集中转运处置。按照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转运给具备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同时,建立运输处置核实制度,市级回收归集中心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运输处置时,农业农村部门指派专人对称重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运输处置数量准确。
四是强化资金支持。按照*元/吨标准统筹安排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药使用者将农药包装废弃物 (略) 点的,按2元/千克予以奖励,农药经 (略) 点按1元/千克予以补助。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对专业机构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量进行核验,验收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据实拨付资金。
五是严格监督管理。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转运、处置各个环节建立回收处置专用台账,清晰记录回收和处置的日期、数量、送交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做到账账一致、账物一致;农业农村部门组织 (略) 级回收归集中心进行现场巡查,核实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异常现象,并随机抽查3个乡镇集中回收点进行比对核实,全程保留影像资料;建立补助资金核实制度,聘请的专业机构申报奖励补助资金时,农业农村部门对提交的相关票据审核把关;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对回收处置工作的监督作用,群众在田间地头发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可向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纳入乡村全面振兴等实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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