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 2025年2月13日10时至2025年2月14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 (略) 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的情况
拍卖标 (略) (略) 所拥有的位于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01号505房。详情请看附件《深新评字[2022]HYB004号》。
拍卖标的物起拍价:1,202,200 元,保证金:120,000 元,增价幅度:12,000元及其整数倍。
拍卖标的物信息列示如下:
房地产权证 | 权利人 | 房产名称 | 结构 | 房屋用途 | 估价对象总楼层 | 估价对象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总价(元) |
粤房地证字C# 号 | (略) | 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01号505房 | 框架 | 住宅 | 7 层 | 5 层 | 393.39 | 3,056 | 1,202,200 |
二、竞买风险提示:
本次以拍卖标的物现状进行净值拍卖,拍卖标的物的包括但不限于属性、抵押、查封、租赁、占用以及土地实际使用范围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在《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等拍卖文件披露,上述有关拍卖标的物现状的说明、介绍或公告等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准等情形,拍卖文件披露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的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法院和管理人亦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信息的瑕疵保证责任,买受人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或主张其他权利。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向拍卖标的物所在的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并就拍卖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及其他事项等进行咨询,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充分评估与拍卖标的物现状有关的一切风险及所可能带来的后果,因此导致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补缴各类税、费以及其他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所有风险和责任,买受人亦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或主张其他权利。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10时30分,集中地点为标的现场,联系人:邱律师,咨询电话:#。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管理人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特别提醒:
1、标的目前为出租状态;
2、评估报告《深新评字[2022]HYB004号》图片中家具、装修、装饰等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
3、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而不论其是否已实地看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含显性和隐性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河源晚报社为拍卖标的物的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河源晚报社对拍卖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以外,无其他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竞价开始前10天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未按期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四)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本次拍卖保证金为120,000 元。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拍卖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拍卖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拍卖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破产管理人;账号:#;开户行: (略) 河源分行),注明“破产案号:(2024)粤16破7号;款项性质:505房拍卖款余款”。
特别提醒:除成交价款外,买受人 (略) 的相关规定支付技术服务费,详细情况请 (略) 《用户竞买服务协议》。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是指管理人指定账号已收到全部保证金及拍卖成交尾款),管理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收据金额为拍卖成交价。如需开具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地址: (略) (略) 建设大道5号华达·凯旋广场10楼广东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买合同》。
买受人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含当日),视为管理人已将拍卖标的物按照现状移交予买受人,买受人自行进场,管理人不负责清场交付。自该日起,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买受人享有,毁损、灭失的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亦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财产登记、过户过程中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作过户或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时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以及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补偿款、土地使用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拍卖标的物为净值拍卖);标的物在办理过户/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罚款、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恢复和测量费等)、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等相关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等相关款项的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物业、水、电、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并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 (略) 、上拍机构索偿。
拍卖标的物存在查封的,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另因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中的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等有关内容,且务必在参加竞买前详细了解核实有关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与过户规定,谨慎参拍和竞价。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如为 (略) 不动产标的,由竞买人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 (略) 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公示与除公示外其他权利瑕疵(包括无法过户等)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不得视为管理人违约,也不得要求悔拍、解除拍卖、或要求管理人返还拍卖款及有关损失等。
(六)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邱律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建设大道东5号华达·凯旋广场10楼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管单位: (略) (略)
举报监督电话:李法官 0762-#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