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公示期限: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
1 | 电子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永寿县 | 陕西硕锦 (略) | 咸阳 (略) | 该项目租用永寿县火车站大街博雅包装厂区东南角2号厂房,建筑面积1080m2,主要建设4条高频变压器生产线和1条磁芯研磨线,年产高频变压器*只。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8.*元,占总投资的24.375%。 | 1、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有效收集,采取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措施,确保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浓度满足(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博雅包装厂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略) 。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固废规范堆存,综合利用,严禁乱堆乱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