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嘉兴南湖未来广场项目(项目名称)已浙发改项字[2020]48号、 (略) 经开区发展改革局以
2018-*-47-03-*-0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项目 (略) 高 (略) ,招 (略) 高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嘉兴南湖未来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91.34万元,工程概算1391.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01.0898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其中地上72351㎡,地下*㎡。总投资约31亿元。
建设地点: (略) 中环南路与南湖大道交叉口的东南侧,北至中环南路、南至会展路、西至南湖大道、东至海盐塘。。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嘉兴南湖未来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主要包括文化中心一、文化中心二、科技中心及相关配套工程的照明灯具设备、工程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接地与保护系统、配电箱,接线盒及相应的连接电缆、电线、配管、桥架等采购安装内容。工程量自泛光照明配电箱进线开始计算,进线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
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801.0898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01.089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核查证明)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自2019-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工程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照明工程业绩;
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的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竣 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投标人提
供的竣工验收完成书)。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工程金额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
(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
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
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