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2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厅办函字[2022]13号)和《安福县2022年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现就我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与人数
经省、市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全县每个乡镇遴选1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共遴选19名。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乡镇按就近居住地原则安排,如该乡镇有2人以上达到招聘要求,多余人员则需要服从统一安排到其他乡镇服务。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次遴选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4.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2周岁至55周岁(1967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前出生的)。
(二)岗位条件
本次遴选对象需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从业2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2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防检员;
5.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遴选对象范围。
三、岗位主要职责
1.为本乡镇(区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乡镇动物防疫服务组织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乡镇动物防疫服务组织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防检员在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后,除承担原有工作任务外,还需要承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
四、聘任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考核评分、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面向全社会开展招募工作。
(一)个人申请。报名时间截止至12月20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501室报名(平都镇武功山大道25号办公大楼501室,联系人:贺爱清,电话:0796-* *),填写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特聘专员报考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不实或岗位要求不相符的、弄虚作假或者冒名顶替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技能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在12月底组织专家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理论业务水平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考核主要内容为畜禽养殖、动物防疫等基本业务知识。
(四)确定人员。专家组根据测试考核成绩,结合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科技素质进行考核,择优确定初步人选。经报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最终审定,并对拟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考核和工资待遇
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所对应的乡镇为服务区域,服务期限为1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照服务协议开展服务工作,特聘专员日常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监督。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合同。
六、服务报酬
每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根据考核规定发放服务报酬,全额补助标准为1250元/月,一年共计补助1.5万元。
附件:2022年安福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表
安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