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铜梁区某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铜梁区某部食材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铜梁区某部食材配送服务 | 50 | *.00 | 1 | 批发业 |
业主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持供应商单位授权书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7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 (略) 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5: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5:00
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二)交纳方式:现场缴纳(采用现金方式,信封包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5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铜梁区)(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外国资本企业、外国资本控股企业以及有外国资本背景的企业参与谈判。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若本采购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现行政策法规有抵触之处,以采购人出具的相关文件解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略) 铜梁区某部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张浩然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东城街道金川大道56号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