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鹤国土拍告字[2023]01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鹤峰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鹤峰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位置:鹤峰县容美镇张家村
2、土地面积:3300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4、土地出让年限:40年
5、容积率≤1.0
6、建筑密度≤35%
7、绿地率≥15%
8、停车泊位根据实际需求配建
9、竞买保证金750万元
10、拍卖保证金15万元
11、起始价75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会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00时。
拍卖会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以2023年11月19日12:00时前到 (略) 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出让地块现场进行踏勘或联系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11月19日12:00时前按出让文件的要求交纳保证金并到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2023年11月19日12:00时前到达出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在2023年11月19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料。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名:鹤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鹤峰支行
账号:*00940
拍卖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武汉水果湖支行
账号:*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其他需要的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联系方式:
向女士:*
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胡先生:*
公司地址: (略) 恩施州鹤峰县九峰大道195号 (略) 洪山区创意天地8号楼314室
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