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文件精神,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划拨供地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划拨供地地块基本情况
公示编号 | 宗地编号 | 拟受让单位 |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 用途 | 项目名称 |
抚划公字 〔2023〕03号 | H* | (略) 社会福利中心 | 南门路以南、市社会福利中心以北 | 1.08257 | 社会福利用地 | 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二期项目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截止到2023年5月28日下午6:00时(含节假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上述地块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划拨供地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 (略) 人民政府审批,办理行政划拨供地手续。
地点: (略) 南门路609号
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94-*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