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关于申请批复龙湖区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次,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精神,同意你中心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由区发改局负责立项审批。龙湖区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经我局以龙湖发改投审〔2024〕26号批复项目建议书。现你中心已委托恒艺 (略) 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区财政局已出具资金证明;区自然资源部门已出具项目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中心报来的龙湖区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统一代码:2406-*-17-02-*)。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施改造及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主要包括13座既有垃圾压缩站修缮改造,14A垃圾压缩站进行改建,环卫停车场加装充电桩等设施设备,对现有站台进行除臭、喷淋、冲洗设备升级,购买垃圾压缩设备4机8箱、新能源勾臂车11辆、新能源压缩车6辆。二期主要包括周厝塭、中三合2座压缩站重建,环卫车辆停车场升级改造及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购买垃圾压缩设备3机6箱、厨余垃圾处理设备1套(日处理量约20吨),厨余车、路面冲洗车等各类环卫作业新能源车辆8台。总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元。其中一期建安费1850.*元,设备费3175.*元;二期建安费1578.*元,设备费3755.*元。项目其他费用782.*元,预备费668.*元。项目建设资金在申报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国债资金、专项债资金等资金安排解决,并结合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组织实施,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四、项目负责人:刘伟志。
五、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请你中心根据本批复文件,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用地、安评、环评等前期工作手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规范和设计标准,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略) 建设内容,报我局批复后方可实施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