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 (略) 大道与文明路西北角,其中包含,公园占地面积约 * 平方米(约6.1亩),同步实施 (略) 道面积约 * 平方米,总面积约 * 平方米(约8.2亩)。
依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 (略) 《 (略) 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 (略) 乡规划 (略)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 * 日— * 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 (略) 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意见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规划手续。
咨询电话: * — ***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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