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码头运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
1.招标条件
拟建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已由蕲春县发 (略) 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编号:2209-*-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绿色建材基地项目建安工程即将完成,与之配套的码头运营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码头运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电建(蕲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江水利水 (略) (湖北)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2.2项目概况
蕲春县石鼓冲绿色建材基地项目位于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狮子镇、株林镇、横车镇、彭思镇,水*交通便利。矿区主要储有片麻岩、花岗岩,其相关物理力学参数指标可满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DZ/T0341)建筑Ⅰ-Ⅱ类石料的要求,设计开采规模为*t/年,采矿权范围内查明保有建筑用石料(片麻岩、花岗岩)约*万m3,属大型矿床,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获得采矿许可证。本项目主要由矿山开采工程、砂石工厂工程、长距离运输廊道工程(以下简称“长胶廊道工程”)、码头工程四部分组成。码头工程位于蕲春港 (略) ,长江下游牯牛沙水道上段左岸侧,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89 (略) 。本工程码头设计散货吞吐量*吨/年,目前计划投入使用4个*吨级散货泊位,通过能力约*吨/年,下一步视情况拟建设二期码头,以达到本项目设计通过能力。码头扩建后,合同期内仍由承包人负责运营。本期投入的1#~4#泊位中,3#泊位计划于2024年12月30日投产运营,4#泊位计划于2025年2月投产运营,1#~2#泊位计划于2025年6月投产运营,具体以发包人实际通知为准。1#~4# (略) 后方 (略) ,尺寸为52.2 ×12.9m位于2#泊位后方中间。4#泊位下游设置有25×28m转运站,码头面高程为 25.00m。转运站后方上游布置有1#引桥,面高程为25.00~29.10m,引桥长254.71m、宽20m,引桥与后方堆场平交相接,桥面上游侧为检修车道,下游侧布设4条皮带机廊道。
2.3运营期限:自2024年12月30日3#泊位交付使用起,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与项目主体工程运营相匹配。
2.4招标范围
2.4.1招标内容主要为码头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具体范围包括:码头侧成品料堆场地弄给料设备及胶带机,18#、19#、20#、21#和码头转运站及各泊位相关配套胶带机、装船机,供配电设施、配套设备(电气设备、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监测系统、保护装置、控制电缆、光纤等)、通信设施的运行维护:智慧码头系统(包含但不限于船舶调度系统、智能装船系统和给料机及带式输送机电气控制等);配套生产、生活辅助设施运行维护等。智慧码头系统设置在码头分控室,可进行控制操作船舶调度系统、智能装船系统和带式输送机相关电气控制系统。相关数据接入码头中控室,承包人应配合本项目智慧矿山系统的运行。
主要工作内容
(1)码头装载成品物料的运行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运行人员、动力燃料、耐磨件及易损件更换、设备维修保养、备品备件储备、 (略) 抛洒物料清理等工作;生产及辅助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防洪度汛工作。
(2) 相关配电房(含配电房接入电缆、相关电气设备)的维护、年检、维修及日常管理;
(3) 合同范围内运营相关的取水、供水、排水、 (略) 理等所有设施由承包人负责维护运行;
(4) 码头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的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5) 生产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技能培训等;
(6) 按照招标人要求为绿电平衡等工作提供场地及便利。
(7)负责与地方政府及村镇、航道和海事部门、环保部门等外部单位沟通协调,在满足各部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确保码头顺畅、高效运行。
(8)在履约过程中,出现合同界面争议的,由发包人组织相关方协调解决,并依据合同原则进行确定。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仅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投标人的资质、财务、业绩、项目主要人员等满足下述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21-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复印件(含附注)。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内河泊位等级3000吨级以上或年吞吐量*吨以上的港口码头运营管理服务或一个总量不低于*吨砂石加工系统或单个工程含砂石生产规模不低于*吨的生产运行业绩项目;
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运行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合同工期页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规模指标及完工时间,请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证明规模指标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未提供建设单位方联系方式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略) 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略) 页截图。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项砂石加工系统工程或港口码头运营管理服务管理经验,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或经济职称。
3.1.6中标人数:1个。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4.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线上获取。
4.3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到获取登记表中获取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
4.4未按本招标公告4.1~4.3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9号瑞泰国际酒店1号会议室(暂定)。
5.3投标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其他说明
招标人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电建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蕲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长江水利水 (略)
(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中轴线东壁大道 地址: (略) (略) 解放大道1863号
天禧孵化园艾都大厦21层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楼512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兴华 联系人:姚一展
电话:* 电话:02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长委支行
账号: 账号:*4394
日期: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