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DZB-*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阳原县公安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光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喇玉清 031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阳原县西 (略) 场31号楼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米女士 0313-*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采购7辆执法执勤车辆(轿车)#detail#
项目实施地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3-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3-14
时刻说明: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9 09:00
开标时间:2024-03-29 09: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国统字 [2017]213 号) 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8、中标后可用政府采购合同到 (略) 阳原支行办理政采贷业务,联系人:王彦鑫,电话:0313-*。 9、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首页“通知公告”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潜在供应商如未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3-*。
本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9 09:0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DZB-*
项目名称: 阳原县公安局2023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采购7辆执法执勤车辆(轿车)#detai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8日至 2024年03月14日, 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
方式: 其它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中心三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29日09点0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国统字 [2017]213 号) 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8、中标后可用政府采购合同到 (略) 阳原支行办理政采贷业务,联系人:王彦鑫,电话:0313-*。 9、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首页“通知公告”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潜在供应商如未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阳原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光华路
联系方式: 喇玉清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宏达 (略)
地 址: 阳原县西 (略) 场31号楼29号
联系方式: 米女士 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米女士
电 话: 0313-*
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