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 | (略) (李家石矿区行政管辖属于宕昌县新寨乡李家石村管辖,矿区范围占地主要在宕昌县范围,一小部分属于武都区范围) | (略) | 甘 陇南宸华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本次设计开采范围为变更后矿权开采范围,由17个拐点圈定,估算面积 0.065km2。改变了开采方式,从露天开采改建为井工开采,生产规模不变,为10万吨/a。本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公用工程等组成。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划定新增占地范围,禁止随意增大占地范围,破坏植被;新增占地开挖前将表土单独剥离,运至临时废石场单独堆放,并加强表土的保养,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有 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拆迁作业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清洗等措施。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施工人员使用现有旱厕,施工期工作人员日常洗漱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泼洒降尘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简易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生态保护措施:对采空区上方范围内地表裂缝及沉陷长期跟踪观测,对受影响范围内的地表裂缝进行生态整治。加强对地下水水文情况的长期观察,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采、先治后采”的防治原则,最大限度保护区域地下水资源。工程投入运行后,需采取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土地复垦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受损土地生态功能。 废气治理措施:按照《石膏矿地下开采安全技术规定》(AQ2015-2008)的要求,采取干式捕尘技术,降尘措施,开采区采取封闭、围挡措施,破碎加工区采取布袋除尘处理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设立旱厕,生活污水不外排。 废石治理措施:本矿山开采过程中,本工程矿山开采过程中将进一步产生废石,本工程设置临时废石场1处,总占地面积500m2,临时废石场可满足本项目产生的废石中转需求。废石最终全部充填采空区,充填井下。 | / |
公示期:2023年9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环保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