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武义县城 (略) 改造提升工程—武义县2024年污水 (略)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409-#-04-01-# | |||||
招标人: | 名称:武义县住房和 (略) 地址:武义 (略) 2号 联系人:徐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金华 (略) 地址:浙江省武义县熟溪街道恒兴茗苑1号楼101、102、103、201铺 联系人:余侃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武义县城 (略) 改造提升工程—武义县2024年污水 (略)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级及 (略) 政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能力的企业;(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牵头人,牵头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级及 (略) 政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联合体各方仅限承担其中一项的(施工或设计)工作任务,承接的工作任务不允许相互交叉;3.2.5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3.2.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标段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7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3.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 (略) 理。3.3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牵头人)提供】;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牵头人)提供】。(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牵头人)委派】: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3.6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3.7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牵头人)委派】: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9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浙江武 (略) (略) ; (略) 城 (略) | 15,#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何斌 | 二级建造师(浙#8)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4-11-20至2024-11-23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示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武义县住房和 (略) (电话0579-#)。逾期提交的,招标人不再受理 | |||||||
评标时间: | 2024-11-12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二 | |||||
行政监督机构: | 武义县住房和 (略) | 电话: | 0579-# | |||||
信息来源: | (略) (略) 武义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