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我公司将定于2024年12月25日12:00时-2024年12月25日14:00时(延时除外)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霍城县朝阳北路供暖站院内1栋2单元202室,建筑面积100㎡。
注: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丈量为准。
起拍价:(略)元 保证金:(略)元 加价幅度:500元
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后,房屋过户所产生的全部税费、过户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4年12月28日前支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5%),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4、所有标的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销售、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费用。如后期买受人改变土地用途、变更,则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及办理。
5、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包括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及相应的风险。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考虑本次拍卖标的可能隐含的瑕疵风险,谨慎作出拍卖决定。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过户困难、资产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延迟付款或撤销交易,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并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违约责任。
二、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三、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00时-2024年12月25日14:00时(延时除外)。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地点: (略) www.gpai.net
七、注册报名:请有意参加竞买者于报名日截止 (略) 完成注册登记并交付竞买保证金,未成交不计息退款。(报名需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报名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报名提交:身份证)
八、成交价款缴纳账户名称: (略) ,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伊犁州分行营业部。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略)、0999-(略)
联 系 人:达女士
(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