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及消费促进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激活乡村居民消费,优化消费供给,我局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品牌民生商品)下乡系列活动。该项目采用购买服务 (略) ,现邀请市内有意向的服务单位参与项目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名称
“家电(品牌民生商品)下乡”活动。
二、项目内容
(一)全年组织各品牌家电和民生商品,设计专项活动,在舟山定海及普陀区下属16个街道9个乡镇(定海、 (略) 区除外,鼓励延伸到岱山县、嵊泗县)逐步开展“家电、民生用品下乡”活动;
(二)借助报纸、电视、手机、网络、微信、微博、APP、企业自媒体等,广泛发布下乡活动的内容,大力宣传健康、低碳的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和体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扩大影响力和成效;
(三)做好相关服务及数据统计工作,每场活 (略) 活动照片照片作为依据,6月底提交阶段绩效评估报告,活动结束后提供全年活动绩效评估报告。
三、项目金额
(略) 额不高于人民币50万元。
四、服务时间
签订合作协议后即提供服务, (略) 监督,活动结束验收制。
五、竞争方式
对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 (略) 竞争性比选,主办单位组织 (略) 评定,最终确定 (略) 单位。
六、执行单位资质要求
(一)我市注册1年以上的家电(品牌民生商品)零售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有自营家电等业务,在本市具 (略) 销量;
(二)有组织举办大中型商品促销经验(家电促销优先),三年内有类似的促销案例,并能取得较好效益;
(三)与市内各大家电(品牌民生商品)销售商家、企业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
(四)在 * 年度,家电(品牌民生商品)下乡促销活动的销售总额达到 * 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考虑。 * 年销售总额需比去年增长10%以上(以企业统计 (略) 提供的数据为准),不足则相应扣除补助资金(以合同约定)。
七、参与方式
(一)有意向的服务单位 (略) 方案一式七份,打包封口并盖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 (略) (略) ,有三家 (略) 方案,本次项目比选即为有效;
(二)执行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单位主体资质、项目策划案例、 (略) 方案、执行经费构成等;
(三) (略) (略) 比选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略) 有权对 (略) 修改;
(四) (略) 单位签订合同。
八、报名日期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 年3月16日17时止。
联系人:沈中原,电话: *** 。
(略)
* 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