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郑乾光于2023年12月20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在白石街道凤凰村扩建1间4层,占地面积45㎡.底层层高≤3.5m,建筑总高度≤12.5m,建筑面积180㎡(其中顶层45㎡在-首,挑楼-㎡在-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详见红线图)
东至:巷弄
南至:路
西至:郑栋楚屋共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石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白石交警中队二楼。联系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