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园食堂管理,更好地优化采购成本,保证食材安全达标,确保幼儿饮食安全,我园决定对本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商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单位:杭锦旗蒙古族第二幼儿园
招标项目: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提倡合理低价,“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选择“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
招标组织
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小组,讨论决定采购招标的相关事项,招标结果将按要求进行公示,并签订供应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内容及供货时限
招标项目:1.鲜肉、家禽;2.蔬菜、调味品类;3.水果,干果,乳制品类;4.冷冻类;5.米、油、面类。
中标后供货期限:根据合同执行
报名材料和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配送人健康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是委托人还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备注: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参与投标项目保持一致)
2.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8:30-11:00
报名地点
联系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采购人审查,并在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公告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19日
服务承诺及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根据园方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解除合同。
3.供应商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订货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5.供货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园方无关。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先对投标者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进行投标。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幼儿园通知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应提供一式八份报价单, (略) 公章并密封。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下午 3:00
开标地点:杭锦旗蒙古族第二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2.中标者的确定:在能履行上述5条服务承诺的前提下,按评标小组打分分数最高者中标。
3.如有恶意投标的情况,将由招标小组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启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现场讨论决定最低控制价,低于最低控制价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中标。
4.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幼儿园签订供货合同。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杭锦旗蒙古族第二幼儿园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