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御匠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年产1500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3—*;传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1500套家具建设项目 | (略) | 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进城大道红木产业园7号 | 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略) (略) 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进城大道红木产业园7号,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3′48.584″,N23°57′3.213″。 (略) 拟投资*元,租赁现有一栋2层标准厂房进行木质家具的生产、销售。项目占地面积6740平方米,建筑面积4092平方米,设办公室、仓库、生产车间及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家具1500套。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组装胶合有机废气和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木加工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未收集部分经厂房内自然沉降,定期打扫等措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剩余未经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扩散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漆雾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及其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厂内有机废气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水帘柜和喷淋塔用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水帘柜和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园 (略) ,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家具生产设备、空压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dB(A)-90dB(A)之间。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布袋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含漆抹布和手套。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资源单位回收利用。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含漆抹布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