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 (略) “年产4万吨再生石子、12万吨机制砂及6万吨水稳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远县 (略) “年产4万吨再生石子、12万吨机制砂及6万吨水稳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怀远县生态环境局承诺周六、周日也是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再生石子、12万吨机制砂及6万吨水稳材料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怀远县唐集镇李 (略) 道北600米
建设单位:怀远县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怀远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4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怀远县 (略) 在怀远县唐集镇李 (略) 道北600米投资1000万元,项目拟于现有的生产车间内新增一条水稳材料生产线,主要从事水稳材料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生产3万吨水稳材料。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怀发改备案〔2022〕208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通过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筒。粉尘(颗粒物)排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及表2中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新增的产噪设备主要为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生产。设备隔声、设置减振机座、加装减振弹簧、橡皮垫、隔声罩、基础设施减震、厂房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直接回用于水稳材料生产;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