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同意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和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批复》(乌中政办字﹝2023﹞85号),根据乡镇申报,旗组织部与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安排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50万元和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合计450万元。用于如下产业项目:
1.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0万元用于德岭山镇兴丰村肉牛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项目,购买牛。
2.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0万元用于川井苏木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购买设备。
3.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0万元用于石哈河镇石哈河村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牛棚1座。
4.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5万元用于新忽热苏木党委联合社肉食品加工项目,购置加工设备。
5.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9万元用于图古日格嘎查集体牛肉干加工设备购置项目,购置加工设备。
6.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9万元用于甘其毛都镇图古日格嘎查“戈壁之宝”驼奶设备购置设备项目,购置加工设备。
7.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万元用于巴音查干嘎查、伊恒查干嘎查项目购置设备项目,购买机械。
8.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合计100万元用于巴音乌兰苏木社会化运输服务队项目,购置农用机械。
9.安排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用于宏伟村粮食烘干基础设施及仓储项目,用于烘干塔场地的硬化
现予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期: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5日
监督举报话: 12317
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监督电话: *
旗财政局 李玉梅 0478-*
旗乡村振兴局 张永军 *
邮箱:*@*26.com
反馈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与科技局6楼6014室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乌拉特中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6日
按照《关于同意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和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批复》(乌中政办字﹝2023﹞85号),根据乡镇申报,旗组织部与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安排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50万元和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合计450万元。用于如下产业项目:
1.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0万元用于德岭山镇兴丰村肉牛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项目,购买牛。
2.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0万元用于川井苏木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购买设备。
3.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0万元用于石哈河镇石哈河村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牛棚1座。
4.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5万元用于新忽热苏木党委联合社肉食品加工项目,购置加工设备。
5.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9万元用于图古日格嘎查集体牛肉干加工设备购置项目,购置加工设备。
6.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9万元用于甘其毛都镇图古日格嘎查“戈壁之宝”驼奶设备购置设备项目,购置加工设备。
7.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万元用于巴音查干嘎查、伊恒查干嘎查项目购置设备项目,购买机械。
8.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合计100万元用于巴音乌兰苏木社会化运输服务队项目,购置农用机械。
9.安排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用于宏伟村粮食烘干基础设施及仓储项目,用于烘干塔场地的硬化
现予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期: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5日
监督举报话: 12317
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监督电话: *
旗财政局 李玉梅 0478-*
旗乡村振兴局 张永军 *
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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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6日